据说男人换衣服的时间和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呈反比,那方面能力越强的男人,换衣服越快,而越注重打扮细致的男人,在那方面的能力就越弱。
这种理论并非无稽之谈。
能力强的男人,他往往极其自信。
认为自己的雄性魅力足以让自己成为行走的荷尔蒙,不需要浪费时间打扮就能够吸引异性,而品尝过这类男人的女人,也能够证明这一点——
多少女人深爱着那些外形放浪不羁,不修边幅的邋遢男人,你以为她们是被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深邃的灵魂吸引住了吗?
多半是体验过了而已,云端之上的感觉烙印进了灵魂,自然就没有那么在意外表。
那方面能力弱的男子,潜意识里就会想要补足自己的缺陷,除了吃药和增长术这些方式,最常用最安全的当然就是在外形穿着打扮上下功夫了。
随便说说,别当真。
陈安换衣服当然快,不到三分钟里里外外焕然一新站在了常曦月身前。
“真是个帅小伙。”常曦月把他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,心满意足地感慨。
黑色开衫搭配假两件里衣,笔挺的衣领衬托的脖颈优雅如天鹅,宽松的长裤下面是闲适的一脚蹬,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想显得成熟一些,梳了一个背头。
换下了校服后,一下子从青春阳光少年变成了轻熟男士的感觉。
尤其是他竟然能够驾驭得住背头,丝毫不显油腻却贵气十足,仿佛他身上穿的不是四千块钱的一套平价衣物,而是各种高端定制。
“师父也是个帅小伙——”
“怎么和我说话的,打你啊!”
“哦,是不对,师父应该称呼为小美。”
“你电影解说看多了吧你……”
常曦月和陈安闲聊着,拿起了自己的包包,挽住他的手臂就出门了。
她有些感慨的是,当年那么小小的一只,总是牵着她的手指头跟在她身旁,现在长这么大了,变成了她挽着他的手。
她回忆着,似乎是从他的身高超过她开始,就更多的是她挽着他的手了,在女子里身材算非常高挑丰腴的常曦月,也第一次在脸颊贴着他的肩膀时,有了自己也可以小鸟依人的感觉。
小时候她是他的依靠,以后他都是她的依靠,这辈子也不需要什么婚姻和爱情了。
常曦月这么想着又觉得自己有些一厢情愿,毕竟陈安将来的女朋友或者老婆,肯定不喜欢她太依赖陈安——毕竟现在的女孩儿啊,看到丈夫孝顺婆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