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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未央端着粥的手顿了顿,心口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,涩涩的。
他转过身,反手握住霍聿枭的手——那手掌宽厚,指腹的硬茧磨着他的掌心,带着熟悉的安全感。
“都准备好了?”
他轻声问,目光落在霍聿枭眼底的红血丝上。
“兵员、粮秣都齐了,你做的掷弹筒和手榴弹,会优先配给先锋部队。”
霍聿枭闭上眼,靠在他肩上,“俄军在边境摆了两个师,还有装甲列车和重炮团,这仗……不好打。”
房间里很静,只有窗外北风的呼啸声。
两人就这么站着,没有更多的话,却像有无数情绪在无声交流——有牵挂,有担忧,更有彼此都懂的、无需言说的支持。
誓师大会定在第二天上午,地点在城北的大校场。
天刚蒙蒙亮,数万名士兵就已列队完毕,青灰色的军装整齐如林,步枪斜挎在肩上,刺刀在阴沉的天光下闪着冷光。
校场四周插满了霍军的旌旗,黑色的旗面绣着金色的猛虎,在北风中猎猎作响,像无数只咆哮的兽。
霍聿枭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,穿着笔挺的墨绿色将官服,外面披着黑色呢绒大氅,腰间佩着那把随他征战多年的军刀。
他没有拿演讲稿,只是目光如电,缓缓扫过台下的士兵——有的士兵脸上还带着稚气,有的肩上留着旧伤,却都站得笔直,眼神坚定地望着他。
“弟兄们!”
他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校场,带着金属般的质感,刺破了北风的呼啸,“三天前,北疆的桦树村,一千二百七十口人,老人、孩子、妇女,全被俄国人杀了!
他们烧了村子,抢了粮食,还把藏于菜窖里的老人孩子,……活活烧死!”
他的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压抑不住的愤怒:“他们以为我们刚打完内战,兵力疲惫,就能在我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?他们以为手里有重炮、有装甲列车,就能让我们屈服?”
“不能!”
台下突然有人高喊,紧接着,数万人的怒吼像惊雷般炸响:“不能!
杀!
杀了毛子!
血债血偿!”
声浪直冲云霄,连阴沉的天空似乎都被震得颤动。
霍聿枭猛地抽出腰间的军刀,雪亮的刀锋指向北方,阳光恰好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,落在刀身上,映得光芒刺眼:“我霍聿枭在此立誓!
此去北疆,不破敌寇,誓不还乡!
我要用俄国人的血,告慰桦树村的亡灵!
要用胜利,守住我们北地的每一寸土地!”
“守住土地!
誓灭敌寇!”
士兵们举起步枪,枪托砸在地上,出整齐的“砰砰”
声,像在为这场誓言敲下印章。
沈未央站在观礼区,身边的霍云苓攥着他的袖子,指尖白,眼眶通红。
他却没有低头,只是望着高台上的霍聿枭——那个平日里会在他面前流露疲惫、会笨拙地为他盖外套的男人,此刻像一把出鞘的利剑,锋芒毕露,意气风,是无数士兵愿意誓死追随的少帅,是这片土地的魂。
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跳动着,不是因为恐惧,而是因为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撼——他看到的,不仅是一个军阀的誓师,更是一群人为守护家园而燃起的信念。
誓师完毕,大军开始集结。
霍聿枭走下高台,在亲兵的簇拥下翻身上马。
黑色的战马打了个响鼻,前蹄轻轻刨着地面,像是也迫不及待要奔赴战场。
他勒紧缰绳,目光穿越人群,精准地找到了观礼区的沈未央。
四目相对的瞬间,所有的喧嚣似乎都静止了。
没有千言万语,只有彼此眼底的牵挂与信任。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