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点评出了“融香肉”
的特点,显然是个资深老饕。
姜小勺心里基本已经确定了来人的身份,能在这副打扮、这种气质、这个时间点出现,还对美食如此敏感的,除了那位“诗仙”
,还能有谁?
他赶紧上前,恭敬道:“小子姜小勺,见过…李先生?”
他不敢直接叫破对方名讳。
那文士(李白)闻言,微微一愣,随即洒脱一笑:“哦?小掌柜竟认得吾?看来李某薄名,竟传于此仙境矣?哈哈,不必多礼,有酒肉处,便是吾乡!”
他倒是自来熟,目光已经完全被那锅肉吸引住了,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,显然是酒虫和馋虫一起被勾起来了。
苏东坡见状,更是确认了对方身份,心中激动不已。
这可是李白!
活的李白!
他少年时最崇拜的诗人之一!
他连忙热情相邀:“原来是青莲居士当前!
久仰大名,如雷贯耳!
今日得见,三生有幸!
此肉乃吾与姜掌柜刚刚烹得,居士若不嫌弃,何不共饮一杯,品尝一番?”
李白大喜:“固所愿也,不敢请耳!”
姜小勺赶紧去准备碗筷酒杯,又开了一瓶店里最好的黄酒(虽然比不上唐朝酒,但勉强应付)。
三人就在后院支起个小桌,摆上那锅“融香肉”
,几样小菜,对酌起来。
李白也不客气,夹起一大块肉就放入口中,仔细咀嚼,顿时眼睛放光,拍案叫绝:“妙!
妙极!
肥而不腻,瘦而不柴,酥烂入味!
更难得这一丝麻意,画龙点睛,解腻增香!
好手艺!
好想法!
当浮一大白!”
说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。
苏东坡听得心花怒放,比自己被夸还高兴,连忙举杯相陪。
姜小勺看着两位千古文豪对着自己(和苏东坡)做的红烧肉赞不绝口,推杯换盏,感觉像做梦一样。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气氛越融洽。
李白本就是豪爽之人,几杯酒下肚,更是放浪形骸,诗兴大。
他听着苏东坡谈论对诗词、美食的见解,只觉得无比投缘,相见恨晚。
“苏兄大才!
于这饮食之道,竟有如此精深见解!
吾不如也!
当敬你一杯!”
“李居士诗剑双绝,才是真正谪仙人物!
弟仰慕已久!”
两人互相吹捧(商业互吹),越聊越嗨,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,又从人生哲学谈到…没钱了。
是的,李白摸着空空如也的钱袋(唐朝的钱币在这里也没用),和同样身无分文的苏东坡,面面相觑,气氛一时有些尴尬。
李白虽然洒脱,但白吃白喝总觉得有失身份。
他打了个酒嗝,目光扫过四周,最后落在了自己腰间那柄佩剑上。
他眼中闪过一丝不舍,但随即被酒意和豪气取代。
他猛地解下佩剑,“啪”
地一声拍在桌上,对姜小勺道:“姜掌柜!
今日酒肉甚美,相谈甚欢!
然吾身无长物,唯有这柄‘青霜’剑,乃友人所赠,随吾多年,今日便抵押于此,换些酒钱,如何?”
姜小勺吓了一跳,连忙摆手:“使不得使不得!
李先生您太客气了!
一顿便饭而已,怎能要您的宝剑?这太贵重了!”
这可是李白的佩剑啊!
国宝级文物!
他哪敢要?
苏东坡也劝道:“居士不必如此!
些许酒食,算得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