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韩非子·和氏》记载,春秋时期楚国人卞和在荆山发现一块璞玉,认定其中藏有绝世美玉,遂将其献给楚厉王。厉王命玉工鉴别,玉工鉴定“石也”,厉王以欺君之罪砍掉卞和左脚。武王即位后,卞和再度献玉,结果仍被认为是石头,右脚又被斩断。直到楚文王继位,卞和抱着璞玉在荆山之下痛哭三日三夜,泪尽而继之以血。文王听闻后派人询问,卞和泣曰:“吾非悲刖也,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,贞士而名之以诳。”文王遂命人剖开璞玉,果然得一绝世美玉,为纪念卞和,将其命名为“和氏璧”。
这块美玉因其质地温润、色泽莹润成为天下至宝,到战国时期,和氏璧为赵国所得,消息传入秦国,秦昭王提出以十五座城池交换和氏璧。
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记载了这一事件:赵惠文王时,秦求璧而愿以城易,赵国陷入“予璧则恐欺,不予则恐伐”的两难境地。宦官缪贤举荐门客蔺相如出使秦国,蔺相如携璧入秦,见秦王无意偿城,遂以“璧有瑕,请指示王”为由取回和氏璧,持璧倚柱,怒发冲冠,声称若秦王相逼,便“头与璧俱碎于柱矣”。秦王恐璧受损,只得假意应允。蔺相如识破诡计,暗中命人携璧从小路返回赵国,自己则留下与秦王周旋,最终全身而退。
然而,这块美玉,终究未能长久留在赵国。公元前228年,秦国攻破赵国都城邯郸,和氏璧终归秦国。
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王朝。为彰显自己“德兼三皇,功过五帝”的至高地位,他下令将和氏璧雕琢为玉玺,李斯以虫鸟篆书写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八字刻于其上,这便是后世所称的“传国玉玺”。从此,和氏璧成为“天命所归”的象征——拥有传国玺,便意味着获得上天认可的正统地位;失去传国玺,则被视为“气数已尽”的征兆。
公元前207年,刘邦率军攻破咸阳,秦王子婴素车白马,捧着传国玉玺向刘邦投降,传国玉玺落入西汉皇室手中。西汉二百余年,传国玺作为皇权信物,代代相传。
初始元年(公元8年),王莽建立新朝,派人向太皇太后王政君索要传国玺。王政君虽为王莽姑母,却心系汉室,怒将玉玺掷于地上,导致玉玺一角破损。王莽只得命人以黄金镶嵌补缺,这便是传国玉玺“金镶玉”的由来。更始三年(公元25年),绿林军攻破长安,王莽被杀,传国玉玺几经辗转,落入更始帝刘玄手中。不久后,赤眉军击败刘玄,传国玺又归赤眉军拥立的刘盆子所有。直到建武三年(公元27年),刘秀击败赤眉军,定都洛阳,传国玺重新回到汉室手中。
东汉末年,天下大乱,中平六年(公元189年),董卓作乱,焚烧洛阳,胁迫汉献帝西迁长安,传国玺随之流落关中。据《三国志》记载,当时掌管玉玺的宦官将玉玺投入井中。后来,孙坚率军攻入洛阳,在城南甄官井中打捞出玉玺,其上刻有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八字,正是传国玉玺。
孙坚得到玉玺后,本欲凭此号令诸侯,却被袁术以孙坚妻子为人质相要挟,逼迫孙坚交出玉玺。建安二年(公元197年),袁术称帝,却因实力不足迅速败亡,传国玺落入曹操手中。建安二十五年(公元220年),曹丕篡汉建魏,为彰显自己的正统性,他命人在传国玺肩部刻下“大魏受汉传国玺”七个字。
咸熙二年(公元265年),司马炎篡魏建晋,传国玺归入西晋皇室。永嘉五年(公元311年),永嘉之乱爆发,匈奴人刘聪攻破洛阳,俘获晋怀帝,传国玉玺被掳至匈奴政权汉赵手中。此后,传国玉玺在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中辗转,先后经历前赵、后赵、冉魏等政权。直到永和六年(公元350年),冉魏被前燕击败,冉闵之子冉智派人将传国玺送往东晋,请求援军,传国玉玺才重新回到汉族政权手中,史称“玺归东晋”。